一轉(zhuǎn)眼20多年過去,人民幣不僅出現(xiàn)了百元大鈔,而且還從灰藍色變成粉紅色。個稅起征點的800元數(shù)字沒變,意思可大不相同了。過去每月800元的收入大大高于普通工薪階層的收入,征收個稅在許多人眼里帶著“劫富濟貧”的意味;現(xiàn)在就連大學生暑期閑暇出去打打工,北京地稅部門都在媒體上提醒別忘交個稅。個稅已是普通人的尋常事。隨著經(jīng)濟的發(fā)展,人民生活改變了,個稅的改革也越來越受到各方關注。個稅收繳有調(diào)節(jié)收入的作用,起征點和不同收入不同的征收比例制定,包含著政府的政策導向,但決不是就為了“劫富濟貧”。
據(jù)有關資料顯示,發(fā)達國家個人所得稅收入一般要占到稅收總額的40%以上。我國個稅近幾年逐年上升,2003年上半年同比增長23.4%,所占比重接近10%。這之間的差距說明發(fā)達國家個人收入總體比我們高,比我們富裕。同時我們也在國外影片中看到這樣的鏡頭,一個普通百姓,拍案指責某些國家官員、公務員:拿著我們納稅人的錢,你們在干什么!這情景說明公民在依法納稅之后,有權利要求拿著納稅人錢制定政策、執(zhí)行法規(guī)、管理國家的相關部門、相關人,有責任維護社會的公平,保證各項稅收的合理。
在未來的中國個稅改革中,800元的起征點是否合理并不是問題的關鍵,關鍵在于工薪階層每月800元以上的收入依法代征代繳了,那每月收入8000元、80000元……的人是否都依法交了稅?我們的稅收政策如果真正疏而不漏,我們的稅收部門真正做到應收盡收,不讓偷漏稅成為某些人和企業(yè)致富的法寶,那么,無論起征點定在哪里,對依法納稅的人都是公正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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