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1日,歐委會在《歐盟官方公報》上公布對中國產(chǎn)非機動車用鞍座反傾銷稅終裁措施:對巨群自行車配件(深圳)有限公司和維樂車料(昆山)有限公司免征反傾銷稅;對祥力自行車配件(太倉)有限公司、宏力自行車配件(順德)有限公司、世暢自行車配件(深圳)有限公司和祥力自行車配件(天津)有限公司征收5.8%的反傾銷稅;對其余公司一律征收29.6%的反傾銷稅。涉案商品的海關編碼為87149500、ex87149990和ex95069110.
歐盟是應歐盟鞍座生產(chǎn)商協(xié)會(ESMA)申請于2006年4月7日決定對中國產(chǎn)非機動車用鞍座進行反傾銷立案調查的。同年12月28日,歐委會做出肯定性反傾銷初裁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