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稅務總局日前下發(fā)通知,要求各地稅務機關自行組織督查土地增值稅清算工作開展情況,國家稅務總局將組織人員先行對安徽省、廣東省地方稅務機關的土地增值稅清算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督導檢查。
根據通知要求,督導檢查的內容主要包括:土地增值稅清算工作部署情況,土地增值稅清算工作開展情況,土地增值稅清算工作完成情況,土地增值稅清算中的部門配合情況,中介機構在土地增值稅清算中的參與情況,土地增值稅預征情況,二手房的土地增值稅征收情況,土地增值稅日常管理情況,是否有違法或越權減免土地增值稅的情況,是否存在不按規(guī)定核定征收土地增值稅的問題。
國家稅務總局要求,各地稅務機關要對本單位土地增值稅清算和日常管理中存在的問題,認真檢查,及時發(fā)現(xiàn)薄弱環(huán)節(jié),并制定切實可行的整改措施。抓緊解決土地增值稅執(zhí)法中存在的突出問題,不斷提高土地增值稅科學化、精細化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