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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國稅局曝光9大稅案 查補收入總額14.78億

2008-6-25 8:48 每日商報 【 】【打印】【我要糾錯

  近日,浙江省國稅局公開曝光2007年度九件重大稅案。據(jù)了解,在這些稅案中,有4件涉案主體為紡織服裝企業(yè),涉案金額達4700余萬元。

  據(jù)了解,2007年,全省各級國稅稽查部門共立案查處涉稅案件12222件,查補收入總額14.78億元,查處涉稅稅額100萬元以上大要案共168件,移送司法機關處理案件1128件。從全省情況看,涉稅大要案主要有三種違法形式:

  手法一:利用假海關完稅憑證偷稅

  此次曝光的全省9大稅案中,有兩起屬于利用假海關完稅憑證偷稅的案件,分別是打擊假海關完稅憑證“秋風行動”專案、湖州億申達進出口有限公司利用假海關完稅憑證偷稅案。作為此次曝光的第一大稅案,自2007年10月,全省國稅、公安部門聯(lián)合開展行動以來,截至2008年3月底,共對7136份海關完稅憑證開展了檢查,查實假票3063份,查補收入1.11億元,移送公安機關180戶,公安機關抓捕犯罪嫌疑人21人;對注銷、走逃企業(yè),公安部門正在進一步追查之中。

  手法二:虛開、代開以及制售假發(fā)票

  有三起屬于制售假發(fā)票以及虛開、代開發(fā)票的案件,分別是溫州市鵬裕對外貿易有限公司虛開增值稅專用發(fā)票案、臺州“3·29”制售假發(fā)票案、金華市“3·10”代開發(fā)票案。經國稅和公安聯(lián)合查實,自1999年成立以來,溫州市鵬裕對外貿易有限公司大量進口不銹鋼材,進行銷售并大部分沒有開具增值稅專用發(fā)票,資金在賬外循環(huán);同時,將應開未開的增值稅專用發(fā)票以票面金額2%-5%的手續(xù)費為他人虛開增值稅專用發(fā)票。至案發(fā)為止,對外虛開增值稅專用發(fā)票5918份,涉及1368戶受票企業(yè),合計銷售金額21.42億元,稅額3.64億元,范圍涉及26個省市。法院以虛開增值稅專用發(fā)票罪、走私罪,判處主要股東、責任人葉某無期徒刑,判處公司法定代表人張某有期徒刑17年,其余7名罪犯分別處以3年-12年的有期徒刑。此案被列為全省第二大稅案。

  手法三:采用賬外賬方式偷稅

  有四起利用賬外賬隱匿銷售收入偷逃稅款的案件,分別是海寧市誠豐塑化有限公司采用賬外賬的方式偷稅和為他人虛開增值稅專用發(fā)票案、杭州帛雅服飾有限公司采用賬外賬方式隱匿銷售收入偷稅案、紹興市浙江萬之冠服飾有限公司采用賬外經營方式偷稅案、衢州臺利鋁業(yè)有限公司采用賬外賬方式隱匿銷售收入偷稅案。

  經國稅部門查實,杭州帛雅服飾有限公司在2002年12月至2006年3月期間,采用銷售收入計入個人儲蓄賬戶、隱匿銷售收入的方法偷稅,共隱匿銷售收入10965.75萬元,應補交增值稅1864.18萬元,處罰款1864.18萬元,并處滯納金457.98萬元,以上三項合計4186.34萬元。該案已移送公安部門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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