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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總局解密燃油稅:不拖到明年

2008-11-24 9:0 上海證券報 【 】【打印】【我要糾錯

  自上周以來,關(guān)于燃油稅將實施的消息甚囂塵上,其中涉及具體方案和時點的說法更是不乏矛盾和疑點。

  對此,國家稅務總局一位權(quán)威人士日前在接受上海證券報獨家采訪時一一作了詮釋。

  ——名稱

  “我們所謂的”燃油稅“是一個廣義的概念。不管未來推出的這個稅叫什么名稱,名義上都是”燃油稅“,都是對燃油消費征收的一種稅收。”這位人士說。

  上周,曾有觀點稱,此次稅費改革可能以大幅提高成品油消費稅來代替燃油稅征收。但這位國稅總局官員認為,無論未來叫成品油消費稅還是叫燃油稅,其實質(zhì)都是一樣的。“在國外,燃油稅也是以多種面目出現(xiàn),但本質(zhì)上都屬于燃油稅。”

  ——需不需人大審議

  上周有專家認為燃油稅不可能很快推出,理由是作為一個新稅種,燃油稅需要經(jīng)過人大審批。對此,這位人士告訴記者,由于當初的公路法修正案中已明確要將“燃油附加費”改為“燃油稅”,故其實施不需再經(jīng)過人大審批。

  ——計征方式

  在具體的燃油稅征收方案上,社會上也是眾說紛紜。

  對此,這位國稅總局官員稱,過去已經(jīng)形成的燃油稅征收方案就是采取從量征收的方式,目前并未改變,“這和煤炭資源稅等的征收方式是一致的”。

  據(jù)悉,燃油稅的征收方式通常有兩種:一是從量征收;二是從價征收。從量征收就是通過現(xiàn)有養(yǎng)路費總量和全社會耗油量計算出每升油應該征收的燃油稅稅額,通常是固定值;從價征收就是以現(xiàn)有成品油價格為基準按一定的比例征收,其會根據(jù)油價變動而浮動。

  據(jù)一份1999年國務院通過的公路法修正草案中關(guān)于燃油稅的具體實施方案顯示:燃油稅的征收采取從量征收,而非從價征收,也就是說按購買成品油的數(shù)量(容積)征收,而不是按照成品油價格的百分比征收。當時設(shè)定的燃油稅稅率分別為:汽油1.20元/升,柴油1.00元/升。

  但上海財經(jīng)大學稅法專家胡怡健教授認為,因油價總趨勢是上漲的,中央未來采取從價征收的可能性仍很大。

  ——推出時點

  一種觀點認為會采取先下調(diào)油價再進行稅費改革。但這位官員透露,此次燃油稅費改革會和國內(nèi)成品油價下調(diào)同時進行。

  “盡管具體推出的時點還不清楚,但有關(guān)方面都是在按照盡快推出的思路來運作(這個事情)。燃油稅不會拖到明年再推。”該官員指出,“一方面,這是由于目前國際油價相對較低,燃油稅推出時機較好,各方也已達成共識;另一方面,如果取代養(yǎng)路費的話,新方案也需要盡快向社會公布”。

  他還向本報記者表示,地方利益和部門利益不會阻礙燃油稅的推出。和國際油價相比,這些都屬于次要問題。

  “總之,一切都從改革大局出發(fā),政府會統(tǒng)籌考慮各方利益。即便改革之后利益關(guān)系調(diào)整,政府也會作出相應補償。”這位官員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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