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6月17日公布“個人所得稅課題研究組”最新撰寫的《我國個人所得稅基本情況》指出,進行個人所得稅改革,目前應大力推進居民信用卡或支票結算制度,對個人金融資產(chǎn)、房地產(chǎn)以及汽車等重要消費品也實行實名登記制度。
研究組認為,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稅制模式的實施,需要具備相應的征管及配套條件,目前應下大力氣健全和完善征管配套措施,包括加強現(xiàn)金管理,大力推進居民信用卡或支票結算制度;盡快實現(xiàn)不同銀行之間的計算機聯(lián)網(wǎng);在個人存款實名制度的基礎上,對個人金融資產(chǎn)、房地產(chǎn)以及汽車等重要消費品也實行實名登記制度;建立健全海關、工商、勞務管理、出入境管理、文化管理、駐外機構以及公檢法等部門向稅務部門提供有關人員經(jīng)濟往來和收入情況信息的制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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