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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關總署:“進境200元奶粉須交10%稅”是誤讀

2012-3-31 8:6 轉(zhuǎn)自互聯(lián)網(wǎng) 【 】【打印】【我要糾錯

  海關總署日前發(fā)布《海關總署關于修訂〈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境物品歸類表〉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境物品完稅價格表〉的公告》。此前,有個別媒體報道說,根據(jù)《公告》,“進境200元奶粉須交10%稅”,海關總署有關負責人表示,這種說法理解有誤,是不準確的。根據(jù)公告,奶粉的完稅價格為200元/千克,稅率10%,這是針對超出海關許可范圍的奶粉而言的。只要符合“合理、自用”的原則,且在海關許可的范圍內(nèi),進境旅客自帶或郵寄的奶粉就不用繳稅。

  根據(jù)公告,部分細分商品完稅價格進行了調(diào)整,有升有降。升的方面,如香水每瓶按300元計價征稅,而此前是每瓶100元;眼霜每瓶計稅價格從100元提高至200元,精華液計稅價從每瓶150元調(diào)高至300元。降的方面,如筆記本電腦從統(tǒng)一按5000元征稅調(diào)整為鍵盤式筆記本每臺按2000元征稅,觸屏式則另行確定;手機從過去一律按1500元征稅調(diào)整為鍵盤式手機按1000元征稅,觸屏式手機另行確定。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Ali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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