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稅——計稅依據
四、計稅依據
房產稅采用從價計征。計稅辦法分為按計稅余值計征和按租金收入計征兩種形式。
1.對經營自用的房屋,以房產的計稅余值作為計稅依據。計稅余值,指依照稅法規(guī)定按房產原值一次減除10%~30%的損耗價值以后的余額。
2.對于出租的房屋,以租金收入為計稅依據。房產的租金收入,是房屋產權所有人出租房產使用權所取得的報酬,包括貨幣收入和實物收入。對以勞務或其他形式作為報酬抵付房租收入的,應根據當地同類房產的租金水平,確定一個標準租金額,依率計征。
3.投資聯營及融資租賃房產的計稅依據
(1)對投資聯營的房產,在計征房產稅時應予以區(qū)別對待。對于以房產投資聯營,投資者參與投資利潤分紅,共擔風險的,按房產的余值作為計稅依據計征房產稅;
對以房產投資,收取固定收入,不承擔聯營風險的,實際是以聯營名義取得房產租金,應根據暫行條例的有關規(guī)定由出租方按租金收入計算繳納房產稅。
(2)對融資租賃房屋的情況,在計征房產稅時應以房產余值計算征收,至于租賃期內房產稅的納稅人,由當地稅務機關根據實際情況確定。
房產稅采用從價計征。計稅辦法分為按計稅余值計征和按租金收入計征兩種形式。
1.對經營自用的房屋,以房產的計稅余值作為計稅依據。計稅余值,指依照稅法規(guī)定按房產原值一次減除10%~30%的損耗價值以后的余額。
2.對于出租的房屋,以租金收入為計稅依據。房產的租金收入,是房屋產權所有人出租房產使用權所取得的報酬,包括貨幣收入和實物收入。對以勞務或其他形式作為報酬抵付房租收入的,應根據當地同類房產的租金水平,確定一個標準租金額,依率計征。
3.投資聯營及融資租賃房產的計稅依據
(1)對投資聯營的房產,在計征房產稅時應予以區(qū)別對待。對于以房產投資聯營,投資者參與投資利潤分紅,共擔風險的,按房產的余值作為計稅依據計征房產稅;
對以房產投資,收取固定收入,不承擔聯營風險的,實際是以聯營名義取得房產租金,應根據暫行條例的有關規(guī)定由出租方按租金收入計算繳納房產稅。
(2)對融資租賃房屋的情況,在計征房產稅時應以房產余值計算征收,至于租賃期內房產稅的納稅人,由當地稅務機關根據實際情況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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