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機關和稅務人員有哪些義務?
?。?)廣泛宣傳稅收法律、行政法規(guī),普及納稅知識,無償為納稅人提供納稅咨詢服務;
?。?)加強隊伍建設,提高政治業(yè)務素質;
?。?)秉公執(zhí)法、忠于職守、清正廉潔、禮貌待人、文明服務,尊重和保護納稅人、扣繳義務人的權利,依法接受監(jiān)督;
?。?)不得索賄受賄、徇私舞弊、玩忽職守、不征或少征應征稅款,不得濫用職權多征稅款或者故意刁難納稅人和扣繳義務人;
?。?)建立、健全內部制約和監(jiān)督管理制度;
?。?)對下級稅務機關執(zhí)法活動的依法監(jiān)督;
?。?)對執(zhí)行法律、行政法規(guī)和廉潔自律準則的情況監(jiān)督檢查;
?。?)負責征收、管理、稽查、行政復議的人員的職責應當明確,并相互分離、相互制約;
?。?)征收稅款和查處違法案件有利害沖突時,應當回避;
?。?0)為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和檢舉人的情況保密,并按規(guī)定對檢舉人予以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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納稅納稅人、扣繳義務人享有下列權利:
(1)知情權。納稅人、扣繳義務人有權向稅務機關了解國家稅收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規(guī)定以及與納稅程序有關的情況。
(2)保密權。稅務機關應當依法為納稅人、扣繳義務人的商業(yè)秘密及個人隱私保密。
?。?)申請減稅、免稅、退稅的權利。
?。?)陳述權和申辯權。
(5)爭議救濟權。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對稅務機關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服,有權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對稅務機關實施違法行為給納稅人、扣繳義務人造成損害的,有權要求稅務機關承擔國家賠償責任。
?。?)控告、檢舉權。納稅人、扣繳義務人有權控告和檢舉稅務機關、稅務人員的違法違紀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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