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所指的審計工作底稿(以下簡稱“底稿”)是指注冊會計師獨立審計工作底稿,不是泛指政府審計、內部審計工作底稿。它是注冊會計師在審計過程中形成的記錄,是審計證據的載體,是形成審計結論和發(fā)表審計意見、出具審計報告的依據。也是評價注冊會計師及其助手業(yè)績,衡量其業(yè)務水平、工作能力、反映其職業(yè)責任強弱的標尺。所以,在整個審計工作中地位和作用十分重要。為此,獨立審計準則將其放在比較突出的地位。
《中國注冊會計師獨立審計基本準則》第十五條明確規(guī)定:“注冊會計師應當將審計計劃及其實施過程、結果和其他需要判斷的重要事項,記錄于審計工作底稿”。《獨立審計具體準則第6號——審計工作底稿》具體規(guī)定了底稿編制的要求,做到:內容完整、格式規(guī)范、標識一致、記錄清晰、結論明確,并規(guī)定了底稿的10項要素。
注冊會計師審計離不開工作底稿。但在當前的獨立審計實踐中,無論就設計、編制、歸檔而言,都存在許多缺陷,嚴重影響質量。筆者就此談點看法。
一、底稿設計方面的缺陷
按照國際慣例,底稿一般由各家會計師事務所自行設計,只要符合獨立審計準則的規(guī)范。為了使會計師事務所在設計底稿時符合“準則”的要求。中國注冊會計師協(xié)會發(fā)布了《中國注冊會計師執(zhí)業(yè)規(guī)范指南第2號——審計工作底稿》(以下科稱指南),詳細規(guī)定了底稿的基本內容,基本要求,底稿之間的鉤稽關系,底稿的復核、分類、整理和歸檔保管等內容,供各會計師事務所在設計時參考。此外,還列示了不少示范性的格式和編制說明。但實際上許多會計師事務所,出于成本效益的考慮沒有或沒有完全依據“準則”和“指南”的要求設計底稿。舉一例:財政部1999年12月22日發(fā)布的“會計信息質量抽查報公告(第三號)抽審100家國有企業(yè)中發(fā)現有28家(注1)事務所審計工作底稿不規(guī)范,底稿摘記整理雜亂無章,格式、標識前后不一,鉤稽關系不明……。致使審計結論出現偏差,審計報告失實,一些企業(yè)會計信息重大失真問題未被充分揭示。有的連業(yè)務約定書的內容不全,重要條款遺漏??梢妴栴}的嚴重。據筆者所見,底稿設計方面的缺陷一是不完整,“指南”的規(guī)定和審計實踐的要求,審計工作底稿應由符合性測試、截止性測試、分析性測試和實質性測試底稿以及試算平衡表、審計差異調整表等組成。但大多數會計師事務所只重視實質性測試底稿相對比較完善,即使有符合性、分析性、截止性測試底稿也十分簡單,不完全符合規(guī)范的要求。二是內容不齊全?!秶H審計準則9--記錄》規(guī)定:“工作底稿應當充分、完整和詳細,使有經驗的審計人員對審計獲得全面了解?!蔽覈鴮徲嫻ぷ鞯赘逯改弦惨?guī)定:每張底稿應具備:被審計單位名稱、審計項目名稱、審計項目時點或期間、審計過程記錄,審計標識及其說明,審計結論、索引號及頁次、編制者姓名及編制日期、復核者姓名及復核日期、其他應說明事項等10項內容。可是,這10項內容不齊的底稿常有所見,有的底稿甚至缺少審計過程,審計結論記錄項目;三是不系統(tǒng)。審計工作底稿應由審計程序表,審定表(引導表)匯總表、明細表、測試表、抽查(盤)表、分析表、驗算表、詢證函等組成。形成一個互為制約、相互鉤稽的完整體系。但從實際接觸所見,部分底稿設計邏輯混亂,標題不當,底稿之間缺乏明確的對應關系。
二、底稿編制方面的缺陷
完整地、全面地將審計計劃,審計過程包括注冊會計師及其助理人員職責分工,注冊會計師的專業(yè)判斷記錄于審計工作底稿,是注冊會計師及其助手必須遵守的責任,絕對不有馬虎。所以在編制底稿時,首先,內容上要做到資料翔實:就是獲取的資料真實可靠,內容完備,注明來源;重點突出:對反映審計結論有重大影響的事項應當作詳細說明,繁簡得當:“記錄的范圍是職業(yè)重要事項,因為由審計人員將每一項觀察,考慮或做出的結論都記入他的工作底稿既不必要,也不切合實際”(注意2),所以一般問題可作簡略記錄,重要問題要作詳細記錄;結論明確;要求注冊會計師對該審計項目最終表達專業(yè)判斷意見時不能模棱兩可,含糊其詞,更不能不表示意見。其次,形式上要做到要素齊全:就是上文所敘10項內容填寫齊全;格式規(guī)范:就是在一個事務所所使用的底稿應當一致;記錄清晰:就是內容要合邏輯,文字要端正,數據要正確。但目前的現實是注冊會師為了趕任務,提高效率,往往在編制底稿時匆匆忙忙,草草了事。歸納起來,在編制底稿時的常見缺陷有:
1、已執(zhí)行的程序在程序表中漏作記錄,未執(zhí)行的程序沒有說明原因;
2、底稿與底稿之間未作全面核對,已核對的數字未作標記;
3、審定數不填寫或填寫不全,同一張底稿明細數與合計數相加不符,不同底稿間的鉤稽關系不符;
4、少數底稿漏記審計過程及審計結論,或者記錄重點不突出,專業(yè)判斷含糊其詞;
5、抽查表沒有說明抽查的范圍、比例;
6、復核者,編制者遺漏簽名,看不出有否經過復核;
7、字跡潦草、涂涂改改,有的甚至難以辨別文字的內容;
8、底稿所附復印資料質量低劣、模糊不清規(guī)戒律,有些傳真件未復??;
9、未調整不符事項金額遺漏匯總,從而使重要性原則控制的金額失實,增大審計風險;
10、與已審計會計報表未作詳細核對;
11、審計計劃與審計總結編寫簡單,應付了事,許多審計計劃是審后再補的,根本不起計劃的規(guī)劃,指導作用;
12、對例外事項和異?,F象沒有做出適當的評價和解釋,譬如函詢嚴重不符,關聯方交易價格不公等;
13、客戶管理當局提供的材料不符合底稿的要求形式;
14、很少使用標識。
除此之外,還可以列舉許多毛病。
三、底稿歸檔方面的缺陷。
底稿可以分為“廣義與狹義”兩類,廣義的審計工作底稿是指從承攬業(yè)務開始到審計工作結束止全過程形式和取得的資料、記錄。換言之,除了正式審計報告外,審計過程中所形成的記錄和取得的資料均屬底稿范疇。狹義的審計工作底稿僅指審計實施過程中編制的記錄。無論國際審計準則或我國審計準則的規(guī)定都是指廣義的底稿。其大致可以分成三類:一類是為規(guī)劃、控制和總結整個審計工作,發(fā)表審計意見所形成的底稿,如業(yè)務約定書,客戶的法律結構和組織結構的有關資料,審計的計劃與總結,未審和已審會計報表,各種差異調整表,審計報告和管理建設書草稿以及取得的被審客戶申明書,陳述書等;二類是為執(zhí)行審計程序所形成的底稿其范圍相等于狹義底稿,如各種測試表,程序表、審定表、匯總表、明細表、抽查表、分析表、征詢函等;三類是備查參考用底稿,如客戶的營業(yè)執(zhí)照,合營合同協(xié)議、批準文件、企業(yè)章程、董事會會議記錄、重要的經濟合同、協(xié)議、驗資報告、與內審人員、律師、前任注冊會計師、專家和其他第三者的通信函件或談話記錄,內控制度過,會計制度等。
由此可見,廣義的底稿范圍很大,目前的現狀是:一該收集的不收集,少數項目的檔案中連業(yè)務約定書、客戶陳述書都沒有,更不用說董事會記錄,重要經濟合同之類了,似乎這些資料與審計無關。確實“審計人員不應該編制與審計目標毫不相干的工作底稿,如果實在難以避免,審計結束后也不應該加以保留”(注3)。二、歸檔時沒有很好分類整理,統(tǒng)一編碼。底稿是注冊會計師的財產,按照審計準則的規(guī)定,應當由會計師事務所保管并保密,歸檔時應該區(qū)別永久性的檔案與當期有效檔案分別整理裝訂成冊,利于下次審計查閱。可是少數事務所把永久性檔案與當期檔案混淆一起,不加目錄粗糊亂成冊,也不統(tǒng)一編碼不便查閱。審計檔案的重要性是眾所周知的,(一)可為下次審計查閱;(二)可備財政、稅務、審計機關和注冊會計師協(xié)會等對審計質量的檢查;(三)萬一發(fā)生審計糾紛或訴論作為區(qū)分審計責任與會計責任依據。筆者曾遇到這樣一案例:某股份有限公司,在審計中發(fā)現向其投資方上交了“管理費”。按稅法規(guī)定應當經過審批,該公司以沒有見到此規(guī)定為由,不接受我們的意見,后向其提供了有關文件,才同意補辦手續(xù)。鑒于時間所限,加以數額不算大,沒有在審計報告披露,只在底稿中記錄。數月后,被稅務機關稽查發(fā)現,不但補交所得稅務局,而且罰款數萬元,客戶董事會認為注冊會計師對此有責任,當我們出示底稿記錄才得以免脫。
我們在強調底稿重要性同時,要防止另一種傾向:注冊會計師的審計就是編制底稿,底稿編完了,審計也就結束了,由此而搶時間,趕編底稿,不是認真執(zhí)行審計程序,努力搜集審計證據。從而嚴重降低了審計質量,加大了審計風險,當前會計信息失真,已經成為社會公害,與審計質量不高有密切關系。
要消除底稿設計,編制等方面存在缺漏,建議采取如下措施:
1、除了采用省級以上注冊會計師協(xié)會設計的底稿以外的事務所,應當把其使用的底稿報省級“注協(xié)”備案。省級“注協(xié)”認為底稿設計不符合審計準則及指南規(guī)范的,應當要求事務所改進;
2、每一家會計師事務所均應擬訂底稿編制操作規(guī)程,詳細規(guī)定編制目的、程序、方法撰寫工具(如鋼筆、園珠筆)、復核、分類、整理、編碼、歸檔等要求,并切實貫徹執(zhí)行。
3、每位新從事審計的人員,在上崗前,應該對其進行編制底稿的培訓,當作應知應會的必會備條件。
4、在注冊會計師資格考試中,增加底稿的題量。
總之,底稿在整個審計工作中,處于相當重要的地位,離開底稿,沒有審計記錄,審計無從談起。
注:
1、這里所說的28家,并非28%的概念,因為有的事務所審計兩家以上被抽查企業(yè)。
2、見《國際審準則——記錄》張德明譯
3、《蒙哥馬利審計學》第十版中譯本(上)P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