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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反傾銷會計防護機制

2009-07-28 11:31 來源:財會學習

  反傾銷、反補貼及保障措施是世界貿易組織(WTO)規(guī)則允許的一種貿易保護做法。經濟全球化步伐的加快和國際市場競爭的加劇,貿易摩擦日趨激烈。近年來,歐美等西方發(fā)達國家為了化解不斷上升的貿易逆差,對有關國家展開反傾銷控訴、反傾銷調查已經成為其運用非關稅壁壘進行貿易干預的新動向。據我國商務部統(tǒng)計顯示,1995年至2002年6月全球共發(fā)起反傾銷調查1979起,其中針對我國的就有278起(占14%),是遭到反傾銷訴訟數量最多、受害最大的國家。隨著我國對外貿易總量的不斷上升和貿易地位的提高,對我國啟動反傾銷調查的國家和地區(qū)也越來越多,目前已達30多個,涉及我國10多個行業(yè),商品范圍亦由幾種上升到幾千種。考證歷年我國遭反傾銷訴訟案件的情況,我國企業(yè)未參加應訴的情況居多,而參加應訴且勝訴的卻很少。這樣的結局,致使我國被起訴傾銷的企業(yè)不僅要承擔高達百分之幾百的反傾銷稅率,出口份額萎縮,甚至面臨被擠出國際市場的險境。自1979年我國遭受第一起反傾銷調查至2005年6月,共有34個國家和地區(qū)發(fā)起了804起針對中國產品的反傾銷調查案件,約200多億美元的出口貿易受到直接影響,反傾銷已經成為我國企業(yè)國際化進程中的“攔路虎”。有學者(袁磊,2004)通過研究有關國際反傾銷運作情況和所在企業(yè)歷次應訴獲勝的經驗,認為反傾銷除了它的法律框架外,很重要的內容是會計,即企業(yè)應對反傾銷,必須提供會計支持、進行會計規(guī)避、會計舉證、會計調查及會計鑒定。這種特殊的經濟業(yè)務和特定的會計目標,要求會計理論必須創(chuàng)新;我國企業(yè)對國外提起的反傾銷應訴信心不足和應訴敗陣的一個很重要的原因,在于快速響應反傾銷的會計防護機制的缺失,故面對突如其來的反傾銷調查要求提供的會計數據時不知所措。因此,建立企業(yè)應對反傾銷的會計防護機制,對于我國企業(yè)應對反傾銷取勝將具有十分重要的戰(zhàn)略意義。

  一、熟悉反傾銷的運作程序

  傾銷是指出口商在海外市場廉價拋售產品的行為。為此,美國經濟學家雅格布•瓦格納在對這種行為進行深入研究后,將傾銷定義為同一產品在不同國家市場上的價格歧視,從經濟學上明確了傾銷的不正當競爭性質。法律意義上的傾銷則是以關稅與貿易總協(xié)定第六條為依據,即指出口商以低于正常價值的價格向進口國銷售產品,給各進口國產業(yè)造成損害的行為。反傾銷又稱為反傾銷措施,是指進口國反傾銷調查當局依法對給進口國產業(yè)造成了損害的傾銷行為,采取征收反傾銷稅等措施以抵銷損害后果的法律行為。從會計學的角度來理解傾銷,則是一種低于成本銷售的行為,國際上確認的條件一般是指產品向進口國或第三國出口銷售的價格低于成本(即出口平均銷售價格低于加權平均的單位成本);該產品在長時間內大量低于成本銷售,其銷量超過在調查期間(調查期間是指反傾銷立案前不少于6個月的一段時間)總銷售量的20%;按正常的貿易做法在合理的時間內不能收回總成本。這說明,會計意義上的傾銷僅僅是構成法律意義上傾銷的前提條件,法律意義上的傾銷側重的是對進口國相關產業(yè)所造成的損害后果。

  反傾銷包括傾銷行為的出現、原告方向本國政府提起反傾銷調查、確定傾銷和損害是否存在、裁定是否征收反傾銷稅等程序,除了反傾銷調查機構略有差異外,各國反傾銷調查程序基本類似。美國通常是由美國商務部負責傾銷調查,而損害調查則由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負責。歐盟則是統(tǒng)一由歐盟委員會負責傾銷和損害的調查。以美國為例,其反傾銷的程序如表1所示,表2是我國彩電業(yè)2003年以來遭受反傾銷指控的訴訟歷程。

  

  

  開拓國際市場就必須了解、熟悉、運用國際市場的游戲規(guī)則,以規(guī)避遭受反傾銷調查。比如,1988年,當時的歐共體對我國彩電提起反傾銷,使得我國彩電基本告別了歐盟市場;2003年美國的反傾銷大棒又揮向了我國彩電業(yè),在反傾銷裁定后,有的企業(yè)一方面積極備戰(zhàn)應訴,同時以高技術、高性能、高質量的服務、適度的價格繼續(xù)進軍美國市場,并獲得了美國政府采購總量為6萬多臺的數字高清彩電大單;而有的企業(yè)則面對突如其來的反傾銷調查要求提供的會計數據不知所措。有關初裁和終裁的結果比較如表3,顯示了應訴與不應訴傾銷稅率的極大差異。

  

  二、清楚傾銷與損害調查所需提供的會計信息

 。ㄒ唬﹥A銷調查所需提供的會計信息

  傾銷調查的關鍵是確定傾銷是否存在,如果存在,幅度有多大。調查發(fā)起后,任務主要轉向專業(yè)性的會計問題,即確定正常價值與出口價格,并對其進行相應的調整,公平比較調整后的正常價值與出口價格,以確定傾銷是否存在和存在的傾銷幅度。因此,傾銷調查所需要的會計信息通常包括確定正常價值所需要的會計信息、確定出口價格所需要的會計信息、傾銷調查中的成本界定以及成本傾銷的認定標準。

  “正常價值”即“在正常貿易過程中出口國供消費的同類產品的可比價格”。在確定正常價值時,一般有出口國價格、第三國價格和結構價格三種確定標準。在采用結構價格來確定正常價值時,需要用到會計數據。結構價格=生產成本(變動成本+固定成本)+合理的管理、銷售和一般費用+利潤。涉及的生產成本通常根據受調查的出口商存有的記錄計算;管理、銷售和一般費用以及利潤應以與生產有關的實際數據以及受調查的出口國或生產商在正常貿易過程中相關產品的銷售為依據。會計所提供的信息必須符合出口國的公認會計準則,并合理反映與被調查的產品有關的生產和銷售成本;成本會計核算遵循一貫性原則,成本分攤方法適當,而且是出口商或生產者一貫延續(xù)使用的;劃分收益性支出與資本性支出原則,二者得到正確劃分,并且資本性支出得到了適當的攤銷,折舊方法及期限合理,各項備抵的提取和沖銷符合公認會計準則。而且上述各項在成本分攤中已經得到了正確反映,對于有利于將來或當前生產的非經常項目支出或在調查期間支出受投產影響的情況已經做出了適當調整。這就需要我國出口企業(yè)的財務人員按照符合國際慣例的會計制度正確確認和計量產品的生產要素投入、直接成本、間接成本和費用。

  出口價格則是指在正常貿易過程中,外國生產商向進口國進口商出售產品的交易價格。如果不存在出口價格,如當出口商不向第三方出口,或者由于出口商與進口商或第三方之間有關聯(lián)或補償安排使出口價格不可靠時,則該國的出口價格應為進口產品首次轉售給獨立買家的推定價格;或者是在該產品不是在轉售給獨立買主的情況下,也不是以進口的條件轉售,由當局在合理的基礎上決定。確定了正常價值和出口價格后,就要在兩個價格之間進行公平比較,要進行這種比較,首先涉及的就是兩個價格是否“可比”的問題。而可比性是會計信息質量的重要特征。對于“可比”問題,無論是國際協(xié)議還是各國國內法,均予以詳細的規(guī)定。另外,在兩者進行調整時,也涉及到諸多會計知識。如包裝成本的調整、倉儲費用的調整等等。

  關于成本傾銷標準,《WTO反傾銷協(xié)議》第2條第2款規(guī)定:“同類產品以低于單位(固定和可變)生產成本加管理、銷售和一般費用的價格在出口國國內市場的銷售或對第三國的銷售,只要在主管機關確定此類銷售屬于在持續(xù)時間內以實質數量、且以不能在一段合理時間內收回成本的價格進行時,就可以價格原因將其視為未在正常貿易過程中進行的銷售,且可在確定正常價值時不予考慮。”

 。ǘ⿹p害調查所需提供的會計信息

  損害調查一般包括進口產品數量是否大量增加、進口產品價格對國內同類產品的價格是否產生大幅度的抑制、對國內產業(yè)的相關經濟因素和指標的影響、傾銷與產業(yè)損害之間的因果關系。損害確定也同樣需要以有關財務數據資料為依據。如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ITC)在調查損害時要求被調查企業(yè)提供國內企業(yè)在調查年度最近五年經審計的財務報告;國內企業(yè)在調查問卷上填寫與財務報告一致的數據,包括凈商業(yè)銷售價值、經營收入、生產能力、凈銷售數量、銷售商品的成本(原材料、直接人工和其他人工成本)、毛利或虧損、銷售、經營和管理費用總計、經營收入或虧損、其他收入和費用、稅前凈利、折舊和攤銷、資本支出、研究和開發(fā)費用,其中給關聯(lián)公司的轉移價格要求按市場公允價格計量,合并報表抵銷的價值要求單獨列出;國外出口商提供經審計的財務報告;國外出口商填寫對該產品的生產能力、產量、銷量和庫存量以及該產品銷量占出口商總銷售收入的比例等信息的問卷。

  在確定傾銷與損害之間因果關系時需要分析進口數量是否有大量增長,進口產品價格是否大幅度削減,是否本應上升的價格沒有上升、國內產品的市場份額是否下降等,而這些均需要用財務數據來證明。如果出口企業(yè)要排除傾銷和損害之間的因果關系,則需要用企業(yè)連續(xù)幾年良好的會計記錄、財務數據來說明其出口價格大于生產成本,近幾年來產品價格未發(fā)生大幅度削減,出口數量未大量增長等等。可見,會計信息對傾銷是否存在提出事實依據,對傾銷幅度及損害幅度提出數量依據。

  三、構建企業(yè)應對反傾銷的會計防護機制

  機制原指機器的構造和動作原理,泛指一個工作系統(tǒng)的組織或部分之間相互作用的過程和方式;而防護則是指防備和保護的意思。因此,反傾銷會計防護機制一般指企業(yè)運用反傾銷的基本理論與方法(包括反傾銷的經濟理論、法律框架、國際慣例及會計知識)為企業(yè)應對傾銷與反傾銷提供防護、規(guī)避的一種制度安排。若從我國企業(yè)應對反傾銷的視角考證,一般應由反傾銷應訴會計、反傾銷規(guī)避會計和反傾銷調查會計等運作機制組成,圖1為企業(yè)應對反傾銷的會計信息平臺構建提供了運作思路。

  

  反傾銷會計防護機制包括企業(yè)內部和企業(yè)外部反傾銷會計防護機制。企業(yè)內部反傾銷會計防護機制側重于企業(yè)內部對反傾銷調查和反傾銷提起的應對,當企業(yè)面對國外提起的反傾銷調查時,如何準備應訴材料,如何規(guī)避反傾銷調查;當企業(yè)面對國外產品在我國市場傾銷時,如何提起反傾銷調查。企業(yè)外部反傾銷會計防護機制則強調與政府、中介組織等企業(yè)外部反傾銷機構的協(xié)調和溝通。

  反傾銷會計防護機制的有效運行受到會計人員的職業(yè)道德、反傾銷運行的法律環(huán)境、經濟環(huán)境以及人才環(huán)境等因素的制約。加快會計準則國際化進程、盡快取得市場經濟地位,總結、研究我國企業(yè)應對反傾銷經驗與教訓,應成為我國企業(yè)應對反傾銷獲勝戰(zhàn)略體系的重要內容。

責任編輯:Syl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