掃碼下載APP
及時接收最新考試資訊及
備考信息
論文關鍵詞:稅收收入 依法治稅 稅收管理 稅收原則
論文摘要:對組織稅收收入與依法治稅之間的現(xiàn)實矛質進行了分析,提出了解決兩者矛質的方法,指出依法治悅是組織收入的基礎和保障,只有堅持依法治枕才能閱滿地完成收入任務,促進經濟發(fā)展。
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確立,依法治稅成為我國當前稅收工作的基本原則和要求。但是,長期以來形成的指令性稅收計劃對稅收行政執(zhí)法產生了一定的影響,稅收計劃與依法治稅的矛盾也隨著市場經濟體制的日益完善而日益顯現(xiàn)。如何嚴格堅持和推進依法治稅、如何處理好組織稅收收人與依法治稅兩者的關系成為一個值得深人研究、努力實踐的重大課題。
組織收入與依法治稅之間的現(xiàn)實矛盾
(1)“收人中心說”帶來的治稅觀念的誤區(qū)。在計劃經濟體制影響下,我國對稅收收人實行計劃管理,強調以組織收人為中心,以稅收計劃任務的完成情況來考核工作績效,在稅務部門形成了“唯收人論英雄、唯收人論成就”的觀念。稅務部門任務觀念很強,將主要精力放在平衡、調劑稅收收人,確保收人計劃完成上,相對而言,法制意識較為淡薄,不太注重自身征管質量的提高和執(zhí)法水平的規(guī)范。
(2)稅收計劃制定的不科學性成為依法治稅的重要障礙。從理論上講,經濟決定稅收,稅收對經濟有調控作用,所以兩者的內在發(fā)展趨勢應是一致的。由于經濟的發(fā)展呈波浪型的規(guī)律,稅收收人計劃應根據經濟發(fā)展的規(guī)律來編制,但長期以來計劃經濟體制下編制稅收計劃的主要方法是“以支定收”“基數增長法”,其公式為:稅收計劃二基數x系數+特殊因紊,即每年國家下達稅收計劃任務是以國家和地方政府所需支出為基礎,以上年實際完成數為基數,確定一定的增長比例作為當年的稅收計劃任務分配數。這種方法具有明白直觀、簡便易行、連續(xù)性強、較為穩(wěn)定等特點,在一定程度上考慮了各地的客觀經濟狀況,對保證國家財政收人的穩(wěn)定增長起到了重要作用。但是,隨著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和完善.這種計劃分配方法的缺陷越來越明顯,主要表現(xiàn)為:第一,基數對計劃的影響程度較大,基數越大,稅收收人任務越重。即上年度完成收人越多,意味著下一年度的收人任務越重,實際上是一種“鞭打快牛”的做法。一些地方的稅務部門為減輕以后年度的任務壓力.出現(xiàn)了有稅不收等現(xiàn)象。第二,基數與依照稅法有可能取得的稅收收人不完全吻合,不利于公平稅負和宏觀調控。在稅撅充裕的地方容易造成“藏富于民”,在稅撅不足的地方容易助長收“過頭稅”,導致“寅吃卯糧”。第三,系數的人為操作性大,不是建立在對稅源全面、科學調查研究的基礎上,而是通過財政預算反推出來的,可依據性較差,只考慮財政支出的增長需求,而沒有充分考慮經濟總量與結構的變化,從而容易導致稅收什劃的增長偏離實際稅撅、稅收任務崎輕畸重等悄況,會給執(zhí)行稅收政策帶來一定的負面影晌。
(3)過度強調組織收人導致了對征管質量的忽視。組織收人固然是稅務部門應盡的基本職能之一,但過度強調收人任務導致了稅務部門對征管質量的忽視,有悖依法治稅的原則和規(guī)范征管的要求。在個別經濟發(fā)達地區(qū),稅撅充足,稅務部門完成當年度稅收收人任務后,放松了對漏征漏管戶的清理,企業(yè)欠稅大幅度地增加,壓欠措施不到位,查處案件過程中隨意性較大,甚至個別地方政府常以發(fā)展地方經濟為借口,超越權限要求稅務部門特別是地稅部門違法實施稅收減免和制定片面的稅收優(yōu)惠政策。這種做法一方面助長了企業(yè)的欠稅、偷稅的風氣.助長了地方保護主義的蔓延,加劇了地區(qū)經濟發(fā)展的不平衡,另一方面也不利于稅務部門征管水平和征管質量的提高。而在經濟欠發(fā)達地區(qū),地方政府脫離稅源實際,片面迫求政績和地方收人規(guī)模的最大化,稅務部門在地方政府和收人計劃的雙重壓力下出現(xiàn)了征“過頭稅”“空轉稅”“以票引稅”等稅收違法現(xiàn)象,有的地方為完成“屠宰稅”“農業(yè)稅”等收入任務強行拉牛拉羊、甚至按人頭來計征屠宰稅,造成極其惡劣的影響,更不用提征管質量的提高和執(zhí)法水平的規(guī)范了。
正確處理好組織收入與依法治稅的關系
依法治稅是組織收人的基礎和保障,組織收人是衡量依法治稅水平和力度的重要結果,依法治稅貫穿于組織收入始終。只有堅持依法治稅才能圓滿地完成收人任務,促進地方經濟發(fā)展。要正確處理好組織收人與依法治稅兩者的關系,緩解、解決兩者矛盾應從以下幾方面著手:
?。?)強化稅收法定原則,克服單純追求收人的觀點。在“依法治國”已成為憲法基本原則的今天,應重新對“依法治稅”與“稅收收人計劃”進行定位。從理論上講,稅收計劃是由財政機關和稅務部門制定的,是稅務部門內部的工作計劃,不具有強制的約束力,而稅法是由國家的立法機關及最高行政機關制定的,具有普遍的法律約束力,違反稅法就應承擔相應的法律后果。孰輕孰重顯而易見。再者,從當前形勢上講,雖說組織收人是稅收的基本職能,卻不是唯一職能,特別是我國加人WTO后,稅收更注重的是體現(xiàn)一種“公平”和“中性”的原則,與國際接軌,“依法治稅”顯得尤為重要。這里的“法”就是“稅法”,“稅法”才是全部稅收工作的依據,而不是“稅收收人計劃”。組織收人應在稅法規(guī)定的范圍內進行,做到依法征收、應收盡收、應退盡退。而所謂依法治稅,其內涵就是“應收盡收”,就是按照稅收法律、法規(guī)和稅收規(guī)范性文件的要求,通過規(guī)范的稅收行政執(zhí)法行為對經濟活動中產生的稅款解繳人庫,實現(xiàn)稅款從納稅人到國家的財產利益轉移,既不能有稅不收,也不能因盲目追求完成稅收收人任務收“過頭稅”。由此可見,“依法治稅”與“稅收收人計劃”兩者的定位是:在遵循依法治稅這一基本原則的前提下來完成稅收收人計劃。
(2)改變現(xiàn)行不盡科學合理的稅收計劃制定方法。稅收與經濟是木與本、水與源的關系,不能脫離經濟去追求稅收增長,更不能超越經濟發(fā)展水平侈談什么稅收增長。所以,稅收計劃的制定應逐步改變現(xiàn)行的“基數增長法”,要以市場資源的優(yōu)化配置為原則,以經濟發(fā)展狀況為依據,特別是根據稅收收入的增長與CDP增長存在著密切的正相關關系,可以考慮運用GDP來編制稅收收人,主要有彈性系數法(稅收彈性系數是指稅收收人增長率與經濟增長率之比)和稅收負擔率法(稅收負擔率是指稅收收人占GDP的比重)兩種方法。
(3)改變稅收工作考核辦法。在當前市場經濟體制和新的征管格局形勢下,各級地方政府、上級主管部門對稅務部門工作業(yè)績的考核標準應多樣化,稅收收人計劃任務完成情況不應當成為考察和評價稅收工作的唯一標準。能否完成稅收計劃任務主要取決于經濟的發(fā)展情況,所以在稅收計劃執(zhí)行階段,應當將稅收計劃作為預側性、規(guī)劃性、指導性計劃,而不是強制性、必須完成的指令性計劃,對稅收工作的評價應該既有量的要求.也要有質的要求。沒有質的量是沒有意義的,應當適當弱化稅收計劃任務的考核,強化依法治稅工作的考核,由稅收計劃的數量考核逐步轉變?yōu)槎愂照鞴苜|量的考核,將重點放在考核稅收管理的有效性上,具體包括稅務登記率、納稅申報率、申報真實率、催報催繳率、稅款人庫率、滯納金加收率、違法行為處罰率、涉稅復議變更撤銷率等指標。衡量稅收工作的優(yōu)劣,不應單純看收人總童的多少,關鍵是看是否堅持依法治稅,依率計征,縮小應征與實征的差額。
(4)切實改革政府的財政預算管理體制。稅收計劃是財政預算的一項重要組成部分,要改革現(xiàn)行的稅收計劃,在財政預算上必須堅持“量人為出”的原則,徹底改變當前財政支出制約稅收收人的做法。如果財政預算與稅收計劃差別較大,由此產生的財政支出缺口,應通過緊縮支出、發(fā)行國債或者其他途徑解決,而不是將組織收人任務強加于稅務部門,這樣可以避免因支出需要而迫加稅收計劃產生的負面效應,保證稅務部門依法治稅的獨立性,做到依法行政、依率計征。
(5)建立重點稅源戶管理制度,把組織收人任務落實到具體的稅源上,有的放矢。經濟的發(fā)展才是稅收增長的堅實基礎。要制定科學的稅收計劃必須掌握經濟稅源情況,稅源監(jiān)控管理已成為新的征管模式中不可忽視的環(huán)節(jié),是稽查和征收的前提和基礎。加強稅源管理,將收人任務分解落實到具體的稅源上需要做到以下幾點:一是科學地確立稅源監(jiān)控對象。納稅人成千上萬,稅務部門不可能對每個納稅人都進行稅源監(jiān)控,只能采用分類、重點式管理,即建立起重點稅源戶管理制度,將本轄區(qū)內稅源大、行業(yè)特殊或稅源增量較大的納稅人列為稅源監(jiān)控的重點對象。二是加速稅源管理的電子化進程。各級稅務部門要加快稅收的信息化建設,在條件成熟的地方可建立以稅務為中心,企業(yè)、銀行、工商、海關、財政等相關部門聯(lián)網的信息數據處理中心,為實現(xiàn)經濟信息數據的共享創(chuàng)造外部條件;同時開發(fā)切實可用的稅源分析管理軟件,通過軟件迅速、準確地進行各項稅收經濟指標和企業(yè)財務指標的分析考核工作,提高稅源監(jiān)控水平和效率。
(6)強化各級領導干部的稅收法制觀念,營造良好的依法治稅的外部環(huán)境。依法治稅工作是一項系統(tǒng)的社會工程,只靠稅務部門一家的力量是不夠的,需要各級政府和相關職能部門的大力支持和密切配合。因此,(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明確規(guī)定:“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依法加強對本行政區(qū)域內稅收征收管理工作的領導或者協(xié)調,支持稅務部門依法執(zhí)行職務,依照法定稅率計算稅額,依法征收稅款。”由此可見,各級稅務部門應時時不忘以各種形式向領導干部宜傳稅收法制知識,如定期印刷稅法小冊子、宜傳畫、組織稅法培訓班、舉辦各類形式的稅法知識競賽、制作稅收網站、召開重大涉稅案例通報會等,進一步強化各級領導干部的稅收法制意識,這是優(yōu)化依法治稅外部環(huán)境的重要措施,也是解決地方財政與中央財政、局部利益與整體利益關系的前提條件。
上一篇:企業(yè)稅務籌劃初探
Copyright © 2000 - m.yinshua168.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會計科技有限公司 版權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備20012371號-7 出版物經營許可證 京公網安備 11010802044457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