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現(xiàn)行稅法規(guī)定,商品流通企業(yè)(批發(fā)、零售)購進貨物(包括外購貨物所支付的運輸費用),必須在購進的貨物付款后才能申報抵扣進項稅額。尚未付款或尚未開出承兌商業(yè)匯票的,其進項稅額不得作為當期進項稅額予以抵扣。為了正確確認每期可抵扣的進項稅 額,商品流通企業(yè)同樣可在“待攤費用”賬戶下增設“待抵扣進項稅額”明細賬戶(也可在“應交增值稅”二級賬戶中增設“待扣稅金”明細賬 戶,或增設“待扣稅金”總賬賬戶,待付款后再轉至“進項稅額”二級賬戶)。
(1)商品批發(fā)企業(yè)進項稅額的核算。
商品批發(fā)企業(yè)增值稅進項稅額的會計核算,主要涉及“物資采購”、“庫存商品”、“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等賬戶。購入商品在貨款結算時,按購買價格借記“物資采購”賬戶;按專用發(fā)票上注明的增值稅額,借記“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賬戶;按購買價格與應納增值稅額之和,貸記“應付賬款”、“應付票據(jù)”、“銀行存款”等賬戶;商品驗收入庫時,借記“庫存商 品”賬戶,貸記“物資采購”或“在途商品”賬戶。商品流通企業(yè)發(fā)生的進貨運費,記入“營業(yè)費用”賬戶。
例1:紅星商業(yè)批發(fā)公司1月份購入甲商品一批,取得的專用發(fā)票上注明的價款200000元,增值稅款34000元。另支付運雜費1200元(其中運費1000元,裝卸費200元),已取得合法的運費結算單據(jù)。商品已驗收入庫,款項均以銀行轉賬支票付訖。則其會計處理如下:
支付貨款時:
借:物資采購 200000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34000
貸:銀行存款 234000
支付運雜費時:
借:營業(yè)費用 1130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70
貸:銀行存款、 1200
商品驗收入庫時:
借:庫存商品——甲商品 200000
貸:物資采購 200000
例2:紅星商業(yè)批發(fā)公司1月份購入乙商品一批,取得的專用發(fā)票上注明的價款100000元,增值稅款17000元。商品已驗收入 庫,款項按協(xié)議于2月份支付。則其會計處理如下:
商品購入時:
借:物資采購 100000
待攤費用——待抵扣進項稅額 17000
貸:應付賬款 117000
購入商品驗收入庫時:
借:庫存商品 100000
貸:物資采購 100000
支付貨款時:
借:應付賬款 117000
貸:銀行存款 117000
同時確認可抵扣的進項稅額:
借: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17000
貸:待攤費用——待抵扣進項稅額 17000
。2)商品零售企業(yè)進項稅額的核算。
商品零售企業(yè)與商品批發(fā)企業(yè)一樣,也需要設置“物資采購”和“庫存商品”賬戶,但在商品驗收入庫時賬務處理不完全相同。商品零售企業(yè)根據(jù)售價金額核算、實物負責制的傳統(tǒng)做法,在商品驗收入庫時,按商品的含增值稅的售價金額,借記“庫存商品”賬戶 ;按商品的不含增值稅的進價金額,貸記“物資采購”賬戶;按商品的含稅零售價大于不含稅進價的差額,貸記“商品進銷差價”賬戶。
商品零售企業(yè)也需設置“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和“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賬戶,其核算內(nèi)容和方法與商品批發(fā)企業(yè)相同。
例:天益百貨公司1月份購入丙商品一批,取得的專用發(fā)票上注明的價款80000元,增值稅款13600元。商品已驗收入庫,款項以銀行轉賬支票付訖。該批商品含稅零售價為110000元。則其會計處理如下:
支付貨款時:
借:物資采購 80000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13600
貸:銀行存款 93600
商品驗收入庫時:
借:庫存商品——丙商品 110000
貸:物資采購 80000
商品進銷差價 3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