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籍員工10月工資計算個人所得稅扣除費用是否按5000元
【問題】
公司聘用的外籍員工,下月工資計算個稅扣除費用也按5000元執(zhí)行嗎?
【答案】
參考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的決定,自2018年10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納稅人的工資、薪金所得,先行以每月收入額減除費用五千元以及專項扣除和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依照本決定第十六條的個人所得稅稅率表一(綜合所得適用)按月換算后計算繳納稅款,并不再扣除附加減除費用。
外籍員工屬于居民納稅人的話,下月工資計算個稅扣除費用也按5000元執(zhí)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