適用10%加計抵減政策,現(xiàn)符合15%加計抵減條件如何處理
【問題】
我公司原先已適用10%加計抵減政策,現(xiàn)在符合15%加計抵減政策條件,是否需要重新提交聲明?
【答案】
需要重新提交聲明。
由于10%加計抵減政策和15%加計抵減政策的適用主體不完全相同,因此,已適用10%加計抵減政策的納稅人,如果符合15%加計抵減政策條件的,需要在首次適用政策時提交《適用15%加計抵減政策的聲明》,不能沿用原《適用加計抵減政策的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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