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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用10%加計抵減政策,現(xiàn)符合15%加計抵減條件如何處理

來源: 正保會計網(wǎng)校 編輯: 2019/12/04 11:58:58 字體:

  【問題】

  我公司原先已適用10%加計抵減政策,現(xiàn)在符合15%加計抵減政策條件,是否需要重新提交聲明?

【答案】

需要重新提交聲明。

由于10%加計抵減政策和15%加計抵減政策的適用主體不完全相同,因此,已適用10%加計抵減政策的納稅人,如果符合15%加計抵減政策條件的,需要在首次適用政策時提交《適用15%加計抵減政策的聲明》,不能沿用原《適用加計抵減政策的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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