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無法接受教育,可以享受子女教育專項附加扣除嗎
子女已經年滿11歲,但是因為身體殘疾生活不能自理,無法接受教育,請問可以享受子女教育專項附加扣除嗎?
不可以。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發(fā)布<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操作辦法(試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60號):“第五條納稅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學歷教育的相關支出,按照每個子女每月1000元的標準定額扣除。學歷教育包括義務教育(小學、初中教育)、高中階段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職業(yè)、技工教育)、高等教育(大學???、大學本科、碩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
因此,該情況不符合政策規(guī)定的扣除條件,不能享受子女教育專項附加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