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的房產用于出租,印花稅是否可以按每年的租金分期繳納
公司的房產用于出租,租賃期是3年,印花稅是否可以按每年的租金分期繳納?
參考《印花稅法》規(guī)定:
“第五條印花稅的計稅依據如下:??
(一)應稅合同的計稅依據,為合同所列的金額,不包括列明的增值稅稅款;
第十五條印花稅的納稅義務發(fā)生時間為納稅人書立應稅憑證或者完成證券交易的當日?!?/p>
依據上述規(guī)定,房產租賃合同應該是簽訂租賃合同的當日產生納稅義務,按照主管稅局規(guī)定的期限申報納稅,不可以按每年的租金分期繳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