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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無息向企業(yè)借款是否繳納個人所得稅

2015-04-27 11:24 來源:遼寧地稅   我要糾錯 | 打印 | | |

  問:員工無息向企業(yè)借款是否繳納個人所得稅

  答:根據(jù)《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國務(wù)院令第600號)的規(guī)定,工資、薪金所得,是指個人因任職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資、薪金、獎金、年終加薪、勞動分紅、津貼、補貼以及與任職或者受雇有關(guān)的其他所得。由于員工人并未實際取得所得,因此,企業(yè)的員工由于個人原因向企業(yè)借款不個支付利息,不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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