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納稅人有向稅務機關要求聽證的權利嗎

2015-11-03 14:09 來源:正保會計網(wǎng)校   我要糾錯 | 打印 | | |

根據(jù)《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納稅人權利與義務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09年第1號):“您在履行納稅義務過程中,依法享有下列權利:
        ……
        十三、依法要求聽證的權利
  對您作出規(guī)定金額以上罰款的行政處罰之前,我們會向您送達《稅務行政處罰事項告知書》,告知您已經(jīng)查明的違法事實、證據(jù)、行政處罰的法律依據(jù)和擬將給予的行政處罰。對此,您有權要求舉行聽證。我們將應您的要求組織聽證。如您認為我們指定的聽證主持人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您有權申請主持人回避。
  對應當進行聽證的案件,我們不組織聽證,行政處罰決定不能成立。但您放棄聽證權利或者被正當取消聽證權利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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