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老師,我想咨詢一個問題,我在2018年12月14開始請假,一直到1月23,中間有三天的元旦假期,三天中包括一天是周天。請問另外的兩天假期我應(yīng)該是有工資的么?為什么公司說,請長期假的,在假期中間的其他節(jié)假日是不享有的。您能幫忙解釋么?請長假中間有節(jié)假日,節(jié)假日就不享受帶薪了么?不理解。有什么可以查詢到的規(guī)定么?或者其他憑據(j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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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您好,這個需要知道你們財務(wù)平時算工資薪酬的方法,如果平時你們節(jié)假日按照帶薪假日算的,請假中這元旦就是帶薪休假,如果是按照不含帶薪算工資的,這一天就不是帶薪休假
2018 12/18 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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