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設有兩個以上機構并實行統(tǒng)一核算的納稅人,將貨物從一個機構移送到另一機構用于銷售,當兩個機構不在同一縣市時,為什么要視同銷售?

84784996| 提問時間:2019 04/03 11:31
溫馨提示:如果以上題目與您遇到的情況不符,可直接提問,隨時問隨時答
速問速答
陳詩晗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注冊會計師,高級會計師
同學。之前的機構比如在重慶,你要移送到北京。那么你這塊兒是不是重慶的稅收少了,重慶的稅收不能少,所以視同銷售交稅
2019 04/03 11:56
84784996
2019 04/03 11:57
老師,那如果用途不是用于銷售,又應該怎么處理呢?
陳詩晗老師
2019 04/03 11:58
不管是不是銷售,都是視同銷售,當?shù)囟愂詹荒苌?/div>
84784996
2019 04/03 12:01
賬務處理怎么做?
陳詩晗老師
2019 04/03 12:05
借:發(fā)出商品 貸:庫存商品 應交稅費-增值稅-視同銷售
84784996
2019 04/03 12:22
謝謝老師
陳詩晗老師
2019 04/03 12:23
不客氣,祝你工作愉快
描述你的問題,直接向老師提問
0/400
      提交問題

      相關問答

      查看更多

      您有一張限時會員卡待領取

      00:10:00

      免費領取
      Hi,您好,我是基于人工智能技術的智能答疑助手,如果有什么問題可以直接問我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