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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稅匯算清繳的會計年度是怎么計算的?是按照實際發(fā)放期還是按照一月一月的計提數(sh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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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匯繳應補退稅額=全年應納稅額-累計已繳稅額
全年應納稅額=應納前三季度稅額+應納第四季度稅額
應納前三季度稅額=(全年應納稅所得額×稅法修改前規(guī)定的稅率-稅法修改前規(guī)定的速算扣除數(shù))×前三季度實際經(jīng)營月份數(shù)÷全年實際經(jīng)營月份數(shù)
應納第四季度稅額=(全年應納稅所得額×稅法修改后規(guī)定的稅率-稅法修改后規(guī)定的速算扣除數(shù))×第四季度實際經(jīng)營月份數(shù)÷全年實際經(jīng)營月份數(shù)
同時,《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guān)于調(diào)整個體工商戶業(yè)主個人獨資企業(yè)和合伙企業(yè)自然人投資者個人所得稅費用扣除標準的通知》(財稅〔2011〕62號)自2018年10月1日起廢止。
2019 11/30 11:47
莊老師
2019 11/30 11:49
一個居民個人在一個年度內(nèi),要把他的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quán)使用費收入。這四項收入自行匯總,來計算年度應納稅所得額和應納稅額,然后用這個年度的應納稅額減去他已經(jīng)預扣預繳的稅額,來確定它納稅年度應補稅或者退稅的金額,這個過程,就是匯算清繳。
匯算清繳需要在法定的期限內(nèi)向稅務機關(guān)辦理納稅申報,并且繳清稅款。這個匯算清繳,只針對居民個人,而且只針對居民個人的綜合所得。新個人所得稅法實施之后的匯算清繳申報,跟原來我們要做的12萬所得的申報相差很大。那個12萬所得的申報,是一個所有的收入的申報。而這個匯算清繳,只針對四項綜合所得。
4、 收入所屬年度
收入所屬年度就是居民個人取得收入的這個時間。我們現(xiàn)在一般來說,判定個人的收入取得時間都是以實際取得收入為基準。我們以實際取得綜合所得的時間來確定綜合所得的所屬的納稅年度。實際取得這個工資是在2019年的12月31日,那么它就屬于2019年度;我實際取得收入是在2020年的1月4日,那么他就屬于2020年度。
按照我們目前個人所得稅法第一條第三款的規(guī)定,納稅年度應當自公歷的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這個跟日歷的時間是一樣的,我們在2020年要做2019納稅年度個人綜合所得的匯算清繳,這個2019納稅年度涵蓋的期間,就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的12月31日。
84784953
2019 11/30 11:51
老師您好。這個我是知道的,舉個例子,我們公司是每月10號發(fā)工資的,1月10月—12月10號是一個會計年度,是我們實際發(fā)放的時間;另外一個是2月10—下一年1月20號,請問我們會計匯算清繳是按哪個會計期間算?
莊老師
2019 11/30 11:52
納稅年度的按]公歷的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84784953
2019 11/30 11:56
好的
84784953
2019 11/30 11:59
莊老師您好,我們今年1月份申報12月份的工資是按照沒有改革前的稅率申報的,我們今年在進行個稅所得稅匯算清繳時,1月份和2-12月份的稅率分開核算的嗎?
莊老師
2019 11/30 11:59
你好,祝你學習進步,周末快樂,
84784953
2019 11/30 12:00
莊老師有還有一個問題的
84784953
2019 11/30 12:01
老師您好,我們公司是每月10號發(fā)工資的,1月10月—12月10號是一個會計年度,是我們實際發(fā)放的時間;另外一個是2月10—下一年1月20號,請問我們會計匯算清繳是按哪個會計期間算?
莊老師
2019 11/30 12:02
你好,今年的要全部按改變后的稅率申報,
84784953
2019 11/30 12:20
好的
莊老師
2019 11/30 12:23
祝你學習進步,周末快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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