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老師,鋼構行業(yè),同一個項目,實際是丙借用乙名義和甲方簽訂的合同。項目開始撥款,甲方撥款100給乙公司,乙開具金屬制品*鋼結構制品給甲。然后乙方打給丙公司80,丙開80金屬制品*鋼結構制品給乙方。最后該項目的加工環(huán)節(jié),乙和丙簽訂了加工合同,丙打加工費給乙,乙給丙開勞務*加工費發(fā)票。請問這樣處理在稅務上有問題和風險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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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可以,只要**方給被**方開了發(fā)票就可以了
2019 12/02 1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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