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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金店(中國人民銀行批準的金銀首飾經(jīng)銷單位)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2019年6月采取“以舊換新”方式銷售純金24K純金項鏈100條,每條新項鏈對外零售價格3000元,舊項鏈作價2800元,從消費者手中每條收取新舊項鏈差價200元,假定該月初無留抵稅額,本月沒有購進業(yè)務,該項“以舊換新”業(yè)務應納增值稅和消費稅合計( )元(金銀首飾消費稅率為5%)。

84784988| 提問時間:2020 05/01 1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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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曉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注冊會計師,中級會計師,初級會計師
你好,增值稅200*100/1.13*0.13=2300元 消費稅 200*100/1.13*0.05=884.96元 合計 3184.96 滿意請五星好評,謝謝
2020 05/01 16:56
84784988
2020 05/01 17:00
老師,以舊換新金銀首飾的消費稅不是按不含增值稅的全部價款征收嗎
王曉老師
2020 05/01 17:02
你好,只有金銀首飾特殊,按照差額來征收
84784988
2020 05/01 17:04
老師,可是答案里沒有這個選項
王曉老師
2020 05/01 17:06
你好,這是誤差。 100*200/1.13*(0.13+0.05)=3185.84 滿意,請五星好評,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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