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2.2X19年3月,甲公司委托乙公司加工一批材料(非金銀首飾),該批材料為應(yīng)稅消費品,其實際成本為20.000 元。甲公司支付給受托方的不含稅加工費為5000元,應(yīng)支付的增值稅進項稅額為650元,應(yīng)支付的消費稅為6250元,全部價款已使用支票付訖甲公司收回該批委托加工物資后用于連續(xù)生產(chǎn),該批材料已由乙公司加工完成,甲公司全部收回并已驗收入庫, 要求:編制甲公司的會計分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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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借委托加工物資20000
貸原材料20000
2021 06/24 17:27
暖暖老師
2021 06/24 17:28
借委托加工物資5000
應(yīng)交稅費進項稅額650
—應(yīng)交消費稅6250
貸銀行存款11900
暖暖老師
2021 06/24 17:29
借原材料25000
貸委托加工物資2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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