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1、甲酒店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主要提供餐飲住宿服務,2019年10月發(fā)生如下經(jīng)濟服務 (1)提供餐飲服務,取得不含稅銷售額320萬元;提供住宿服務,取得不含稅銷售顏190萬元。 (2)提供會議服務,取得不含稅銷售額150萬元;提供車輛停放服務,取得不含稅銷售額80萬元。 (3)購進一批高檔紅酒,取得增值稅專用發(fā)票上注明的金額120萬元。 (4)對酒店內部進行裝飾修繕,從小規(guī)模納稅人處取得的代開增值

84785033| 提問時間:2021 10/06 17:41
溫馨提示:如果以上題目與您遇到的情況不符,可直接提問,隨時問隨時答
速問速答
恒山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注冊會計師,稅務師
你好,題目不完整,請重新補充一下
2021 10/06 17:50
描述你的問題,直接向老師提問
0/400
      提交問題

      相關問答

      查看更多

      您有一張限時會員卡待領取

      00:10:00

      免費領取
      Hi,您好,我是基于人工智能技術的智能答疑助手,如果有什么問題可以直接問我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