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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勝公司由甲、乙兩位股東于2017年12月31日共同出資設立,注冊資本為 160萬元、出資比例分別為 60%和 40%。2019年12月31日。該公司吸收丙股東加入 并將公司注冊資本由原來的160 萬元增加到 200 萬元。丙股東以原材料 315900 元出資, 占增資后的注冊資本 10%,其余的增資由甲、乙兩位股東按原持股比例以銀行存款出資 2019年12 月 31日,三位股東的出資已全部到位,有關的法律手續(xù)也已辦妥。 (1)計算常勝公司2019 年12 月 31 日增資擴股后各股東的持股比例 (2)作2017年12月31日時企業(yè)吸收投資的會計分錄。 (3)作2019年12月 31日時企業(yè)吸收投資的會計分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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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7.12.31
借:銀行存款160萬
實收資本-甲96萬
-乙64萬
2、2019.12.31 甲54% 乙36% 丙10%
3、2019.12.31
借: 原材料315900
銀行存款200000
貸: 實收資本-甲120000
-乙80000
-丙200000
資本公積-資本溢價115900
2021 12/19 1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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