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12、某商超為增值稅小規(guī)模納稅人,2019年12月零售貨物取得收入128000元;向受災地區(qū)捐贈部分外購商品,該批商品為數(shù)月前從關聯(lián)企業(yè)以成本價購入,買價為4000元,市場零售價為4800元;向職工發(fā)放部分外購商品作為節(jié)日禮品,市場含稅售價為3500元;銷售已使用過2年的冰箱一臺,取得含稅收入800元,未放棄減稅優(yōu)惠。該商超以1個月為1個納稅期,則當月應繳納增值稅( )元。 A、3883.5 B、3743.69 C、3891.26 D、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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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售收入12萬元,那增值稅是128000/1.03×3%
公益性捐贈的是免增值稅的,
發(fā)給職工的視同銷售3500/(1+3%)*3%
冰柜的是800/(1+3%)*2%
2022 01/29 1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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