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老師,收到一張增值稅普通發(fā)票,購買方上面只填了“名稱”,其它的“稅號、地址、電話、銀行賬號”都沒有。這張發(fā)票能作為成本用嗎?

84785026| 提問時間:2022 05/14 1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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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初級會計師
你好,如果是普通企業(yè)的不可以,稅號和單位名字必須有
2022 05/14 11:58
84785026
2022 05/14 12:01
對方是小型的燈具廠,我們是建筑公司,在對方買的辦公室燈具,對方開的普票。這個也不能用嗎?
郭老師
2022 05/14 12:04
對的 必須帶稅號 如果購買方是行政事業(yè)單位的可以不帶稅號
84785026
2022 05/14 12:06
好的。謝謝! 另有一張2020年7月6日的餐飲增值稅普通發(fā)票,名稱和稅號都有,今天才收到,還能用嗎?
郭老師
2022 05/14 12:07
能退回去重新開嗎 時間太長了 如果21年的可以
84785026
2022 05/14 12:08
退不了。這個餐館現(xiàn)在還在不在都是問題。因不是本市的,所以下面人今天才郵寄過來的?,F(xiàn)在還能用嗎?
郭老師
2022 05/14 12:10
那你就正常做,在今年抵扣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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