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納稅人外購應稅產(chǎn)品與自采應稅產(chǎn)品混合銷售或者混合加工為應稅產(chǎn)品銷售的,在計算應稅產(chǎn)品銷售額時,準予扣減外購應稅產(chǎn)品的購進金額。 請問上述情形為何在計算應稅產(chǎn)品銷售額時,準予扣減外購應稅產(chǎn)品的購進金額?

84785024| 提問時間:2022 06/14 11:02
溫馨提示:如果以上題目與您遇到的情況不符,可直接提問,隨時問隨時答
速問速答
何何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注冊會計師,中級會計師,初級會計師,審計師,稅務師
外購應稅產(chǎn)品,然后加工在銷售,相當于增值了一部分,之前購進的進項稅是可以抵扣的
2022 06/14 11:34
描述你的問題,直接向老師提問
0/400
      提交問題

      您有一張限時會員卡待領取

      00:10:00

      免費領取
      Hi,您好,我是基于人工智能技術的智能答疑助手,如果有什么問題可以直接問我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