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甲企業(yè)為一般納稅人,委托乙企業(yè)加工應交消費稅材料一批。發(fā)出原材料成本為300000元,支付的加工費169500元(含增值稅),支付消費稅5000元,材料加工完成驗收入庫。甲企業(yè)采用實際成本法核算原材料。 要求:分別作出甲企業(yè)收回加工材料繼續(xù)生產應稅消費品和直接用于出售兩種情況下的賬務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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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發(fā)加工,借:委托加工物資,貸:原材料
支付加工費,借:委托加工物資??,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貸:銀行存款
消費稅
繼續(xù)生產應稅消費品,借:應交稅費—消費稅,?貸:銀行存款
直接用于出售,借:委托加工物資,?貸:銀行存款
材料加工完成驗收入庫
借:庫存商品(直接用于出售),原材料(繼續(xù)生產),貸:委托加工物資
2022 06/25 1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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