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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于該公司,不就是通知乙和丙了?為何不選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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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4965| 提问时间:2022 08/15 2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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葡萄老師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稅務師
您好,同學,法條原文表述是: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規(guī)定的強制執(zhí)行程序轉讓股東的股權時,應當通知公司及全體股東,其他股東在同等條件下有優(yōu)先購買權。B的表述范圍顯然小的多。
2022 08/15 2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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