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甲房地產(chǎn)開發(fā)企業(yè)于 2021年1月1日將一棟商品房對外出租并采用公允價值模式進行后續(xù)計量,租賃期為3年,每年12月31日收取租金100萬元。出租時,該棟商品房的成本為3 000萬元,未計提存貨跌價準備,公允價值為2900萬元。2021年12月31日,該棟商品房的公允價值為4 200萬元。不考慮其他相關(guān)因素,甲房地產(chǎn)開發(fā)企業(yè)因商品房影響 2021年當期損益金額為( )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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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因商品房影響 2021年當期損益金額為=(2900-3000)+(4200-2900)+100=1300萬元。
2022 09/03 1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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