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某電器生產(chǎn)企業(yè)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2020年7月發(fā)生下列經(jīng)濟業(yè)務(銷售貨物增值稅率13%,運輸服務增值稅率9%): (1)1日,從小規(guī)模納稅人處購進一批材料,取得普通發(fā)票,價稅合計10萬元以銀行存款支付,材料已入庫。 (2)3日,購進原材料一批,取得增值稅專用發(fā)票注明價款為200萬元,增值稅稅額為26萬元。取得運輸專用發(fā)票注明不含增值稅運費5萬元,增值稅0.45萬元。上述款項已支付,材料已入庫。 (3)5日,將上月購買的不含稅成本8萬元的原材料 (進項稅額已抵扣)用于職工食堂. (4) 8日,銷售電器獲得銷售價款(不含稅) 300萬元,款項已收到并存入銀行。 (5)13日,將自產(chǎn)的一批產(chǎn)品贈送給山區(qū)小學,該批產(chǎn)品不含稅售價為90萬元,其實際成本為40萬元. 要求:計算該企業(yè)本月應交增值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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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你好同學,老師在外面,回頭記得回復您
2022 11/01 18:06
84785037
2022 11/01 18:18
老師,啥時候有時間啊!拜托拜托
小默老師
2022 11/01 18:19
同學,老師一會兒回去就回復您,稍等
小默老師
2022 11/01 19:04
進項稅=26+0.45
銷項稅=300*0.13+90*0.13
進項稅額轉出=8*0.13
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進項稅+進項稅額轉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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