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某職員2015年入職,2019年每月應發(fā)工資均為30000元,每月減除費用5000元,“三險一金”等專項扣除為4000元,享受子女教育、贍養(yǎng)老人兩項專項附加扣除共計2000元,沒有減免收入及減免稅額等情況,以前三個月為例,應當按照以下方法計算前三個月各月應預扣預繳稅額:
溫馨提示:如果以上題目與您遇到的情況不符,可直接提問,隨時問隨時答
速問速答你好第一個月3萬-5000減4000減2000)*3%
2022 11/21 15:52
郭老師
2022 11/21 15:53
第二個月6萬-1萬減8000減4000)*10%-2520-第一個月預繳
郭老師
2022 11/21 15:54
第二個月9萬-1.5萬減16000減8000)*10%-2520-前兩個月預繳
閱讀 1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