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2020年12月,大昌公司發(fā)生的經(jīng)濟業(yè)務如下:(1)從銀行借入為期6個月借款50000元,借款已存入銀行賬戶。(2)銀行存款支付本期發(fā)生的產品展覽費100000元。(3)計算本期產品銷售應交納的教育費附加為200000元。(4)轉銷無法支付的應付賬款4000元。要求:根據(jù)以上經(jīng)濟業(yè)務編制相關分錄。
溫馨提示:如果以上題目與您遇到的情況不符,可直接提問,隨時問隨時答
速問速答根據(jù)上述經(jīng)濟業(yè)務,應編制分錄如下:
(1)銀行借款:應付銀行款(貸方)50000元,銀行存款(借方)50000元;
(2)付產品展覽費:應付賬款(貸方)100000元,銀行存款(借方)100000元;
(3)支付教育費附加:應交稅費(貸方)200000元,銀行存款(借方)200000元;
(4)轉銷無法支付的應付賬款:應付賬款(貸方)4000元,應付暫收款(借方)4000元。
拓展知識:
從記賬憑證可以看出,需要借貸雙方,即貸方和借方,各賬戶之間是相互平衡的,貸方科目與借方科目必須按原則平衡,即貸方之和等于借方之和,以保證記賬的準確性。
2023 01/19 1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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