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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行業(yè),供應商已提供發(fā)票,貨款未付,供應商公司已注銷,可以把款付給個人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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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在建筑行業(yè),如果供應商提供了發(fā)票,但是貨款未付,并且供應商公司已經(jīng)注銷,是不能把款付給個人的。供應商的注銷意味著,公司的清算程序是未完成的,欠款無效,也不能把款付給結果清算的負責人,律師或者其他類似的人。
此外,另一方面,如果供應商已經(jīng)正式注銷,更不應該把款付給個人。因為注銷后,公司已經(jīng)不再存在,成員也不再對公司的欠款負有責任,把款付給公司成員實際上是沒有意義的,也沒有任何法律效力。
因此,總的來說,如果供應商已經(jīng)注銷,不能把款付給個人。這就需要我們在購買的時候,要謹慎核實供應商的實力和合法性,以免出現(xiàn)無法收回欠款的情況。
拓展知識:供應商的注銷是指,公司由于某種原因,召開股東會議決定關閉公司,雙方調(diào)整后清算完成,把資產(chǎn)和負債轉(zhuǎn)移到政府監(jiān)管機構,這時公司正式注銷,無效相關欠款。
2023 01/20 1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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