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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企業(yè)與企業(yè)間的對帳單上,欠款企業(yè)加蓋了財務專用章,在法律上具備法律效力嗎?

84784971| 提問時間:2023 01/27 1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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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老師2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中級會計師,初級會計師,CMA
雖然企業(yè)與企業(yè)間的對帳單上,欠款企業(yè)加蓋了財務專用章,但是在法律上僅僅加蓋了財務專用章并不具備法律效力,在當事雙方仍需要經(jīng)過公證、認證才能夠被認定為有效的債權債務關系。因為只有經(jīng)過公證,雙方對對賬單中所載事項的真實性、準確性、合法性等才可以得到認可,最終才能具備法律效力。 拓展知識:公證是一種司法行政程序,是法律頒布的一項行政機關依據(jù)國家法律進行可證明、可查證的程序,向當事人和社會提供公正、公平的司法保障。公證的本質是一種立法行為,只有由法律規(guī)定的,向當事人提供一定可查證的機制,才能稱之為公證。
2023 01/27 1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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