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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老師,麻煩咨詢一下,我家給客戶開發(fā)票以后,但是是其他公司代客戶回的款,請問,我家這樣可以入賬嗎?

84784958| 提問時間:2023 01/28 1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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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老師2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中級會計師,初級會計師,CMA
你好,根據(jù)《財務會計準則》規(guī)定,發(fā)票不能指明收款單位,但收款單位必須與合同簽約主體一致,收款人可以是其他公司或合同其他簽約方。因此,在發(fā)票上正確指明客戶名稱,合同簽約雙方達成一致,以及其他公司支付的情況下,是可以入賬的。另外,在這種情況下,要求收款單位提供發(fā)票驗收憑證,以確保這筆款項的合規(guī)性。此外,對于增值稅納稅人,發(fā)票收款使用的科目為“稅費-銷項稅額”,支出使用的科目為“稅費-進項稅額”,并需要根據(jù)發(fā)票填寫增值稅申報表。
2023 01/28 1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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