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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復議的申請人和被申請人我分不清,麻煩老師給我講解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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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行政復議是一種有著憲法保障的行政管理行為,通常涉及到行政復議的申請人和被申請人。申請人一般指的是申請行政復議的當事人,即對行政行為不滿意,有權申請行政復議的被行政行為影響的個人或者單位。而被申請人指的就是行政機關和主管行政行為的執(zhí)行部門,并有義務根據(jù)法律規(guī)定及時、準確地作出行政復議決定。
行政復議的申請人與被申請人的區(qū)別顯而易見。申請人是受行政機關的行政行為不滿,而被申請人則是行政機關本身,它們在行政復議過程中分別扮演著相互對立的兩個角色。
拓展知識:行政復議分為三種形式,即復議管轄,復議審查和復議裁定。復議管轄是指檢察機關依法對行政機關的行政行為是否違反法律規(guī)定進行管轄審查;復議審查則是指檢察機關依法對行政機關的處以行政行為的依據(jù)、過程以及結果是否符合法律要求進行審查;復議裁定則是指檢察機關依法對行政機關的處以行政行為的結果和制裁進行裁定。
2023 02/06 1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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