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進項發(fā)票和銷項發(fā)票的稅收編碼不一致,問題大嗎? 銷項開的"網絡連接設備"的稅收編碼是計算機網絡設備,進項開的是"其他電子設備" "教師演示教學一體機"銷項稅收編碼是教學專用儀器,進項是計算機外部設備 "書法教學智慧黑板"銷項稅收編碼是計算機外部設備,進項是教具。 銷項都是用諾諾網查的稅收編碼。 這種情況該怎樣,

84784971| 提問時間:2023 04/11 1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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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維文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注冊會計師,初級會計師,稅務師,中級會計師,高級會計師,經濟師
進項和銷項的稅收分類編碼不一樣有影響。 如果是商貿企業(yè)一般納稅人,所開的銷項發(fā)票要求必須有對應的進項發(fā)票,而且名稱必須一致。國家稅務總局明文要求“銷售方開具增值稅發(fā)票時,發(fā)票內容應按照實際銷售情況如實開具,不得根據購買方要求填開與實際交易不符的內容。 這種情況建議重新開具呢
2023 04/11 1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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