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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設外協(xié)提成(勞務報酬)10000元,對方開發(fā)票,我司代為繳稅,繳稅金額為10000*(1-20%)*20%=1600元,對方實收8400元; 若10000元走公對方不開發(fā)票,則我司少10000元抵扣企業(yè)所得稅,相對應多交500元所得稅(年收入200萬按5%稅收)。 這樣核算對嗎?

84784999| 提问时间:2023 05/10 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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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老師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初級會計師
對的,是的,是這么做的。
2023 05/10 11:24
84784999
2023 05/10 11:26
對方不愿開發(fā)票對我們有沒問題的,是不是匯算清繳的時候調增就可以了
郭老師
2023 05/10 11:28
好,你們單位給他代扣代繳了個稅,沒有問題。
郭老師
2023 05/10 11:28
匯算清繳,不允許抵扣所得稅的。
84784999
2023 05/10 11:32
就是他不給我們開發(fā)票,我們也不給他做代繳個稅可以嗎
郭老師
2023 05/10 11:34
這種有風險的單位沒有履行代扣代繳的義務。
84784999
2023 05/10 11:37
好的,謝謝
郭老師
2023 05/10 11:39
不用客氣,工作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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