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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師你好,請問企業(yè)所得稅匯算清繳時,彌補以前年度虧損大慨怎么操作呢?具體可以彌補幾年的?

84784959| 提問時間:2023 07/12 2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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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微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初級會計師,稅務師
您好,《企業(yè)所得稅法》第十八條 企業(yè)納稅年度發(fā)生的虧損,準予向以后年度結轉,用以后年度的所得彌補,但結轉年限最長不得超過五年。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45號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延長高新技術企業(yè)和科技型中小企業(yè)虧損結轉彌補年限有關企業(yè)所得稅處理問題的公告: 一、自2018年1月1日起,當年具備高新技術企業(yè)或科技型中小企業(yè)資格(以下統(tǒng)稱資格)的企業(yè),其具備資格年度之前5個年度發(fā)生的尚未彌補完的虧損,準予結轉以后年度彌補,最長結轉年限由5年延長至10年。
2023 07/12 2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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