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甲企業(yè)委托乙企業(yè)將一批A材料加工成應稅消費品(適用的消費稅稅率為10%),加工完成后直接對外銷售(售價不高于受托方計稅價格)。甲企業(yè)發(fā)出原材料實際成本為80 000元,共支付加工費1 000元,運輸加工物資發(fā)生的運雜費為200元(不含增值稅)。甲、乙企業(yè)均是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適用的增值稅稅率是13%,乙企業(yè)同類消費品價格為90 000元。甲企業(yè)已收回該材料,并取得增值稅專用發(fā)票,則該委托加工物資收回后的入賬價值是(90200?。┰?。請老師編一下分錄
溫馨提示:如果以上題目與您遇到的情況不符,可直接提問,隨時問隨時答
速問速答借:庫存商品(原材料) 80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10200(13%稅率)
貸:委托加工物資 80000
原材料 10200
運雜費 200
受托加工物資款 1000
應交稅費——應交消費稅 8120(消費稅稅率為10%)
2023 11/15 17:28
閱讀 4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