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辯護人的時間 項目 具體規(guī)定 偵查機關 偵查機關在第一次訊問犯罪嫌疑人或者對犯罪嫌疑人采取強制措施時 檢察機關 人民檢察院自收到移送起訴案卷材料之日起3日內 法院 人民法院自受理案件之日起3日內 為什么公訴案件被害人只能在移送審查起訴日委托訴訟代理人?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在偵查機關第一次詢問時就委托辯護人? 答在公訴案件中,是自被偵查機關第一次訊問或者采取強制措施之日,犯罪嫌疑人就有權委托辯護人的,只不過此時委托的只能是律師;如果是在偵查階段沒有委托,那么到了提起公訴和審判階段是隨時有權委托辯護人的。 問題:我問的是被害人在公訴案件中為什么不能在偵查階段就委托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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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你好!《律師法》規(guī)定律師可以擔任公訴案件被害人的代理人,但是《刑事訴訟法》第46條又明確:公訴案件的被害人,自案件移送審查起訴之日起,有權委托訴訟代理人
《刑事訴訟法》位階更高,所以律師不能在偵查階段代理被害人。
2023 11/18 0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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