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請問勞務公司采用稅率5%和6%的業(yè)務在一個廠里,實際情況下這個廠里分了其中一個車間是勞務派遣服務并簽字派遣合同,按5%開的發(fā)票;另一個車間是勞務外包也簽訂勞務外包合同按6%開票,這種情況是允許的吧,稅務局來人說一個廠不能采用兩種計稅方式,可實際情況是可以分開的,我可以用哪個政策文件來據力力爭這個事情呢?

84784965| 提問時間:04/13 1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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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小霞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初級會計師
你好你是想和稅務局說兼營嗎
04/13 14:22
84784965
04/13 14:27
不是,我是想說業(yè)務可以分清,實質重于形式,認可一個廠有兩個稅率
小小霞老師
04/13 17:17
稍等我這邊查一下發(fā)給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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