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第三大題第二問,如果不能提供金融機構貸款證明這題有什么變化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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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納稅人不能按轉讓房地產項目計算分攤利息支出或不能提供金融機構貸款證明的(包含全部使用自有資金沒有利息支出的情況,
允許扣除的房地產開發(fā)費用=(取得土地使用權所支付的金額+房地產開發(fā)成本)×10%以內。
2024 06/28 00:53
蒼鷺老師
2024 06/28 00:54
納稅人能夠按轉讓房地產項目計算分攤利息支出并能提供金融機構貸款證明的:
允許扣除的房地產開發(fā)費用=利息+(取得土地使用權所支付的金額+房地產開發(fā)成本)×5%以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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