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老師好,事業(yè)單位繳納增值稅,錢還沒到賬,但是我們已經(jīng)給對方開了發(fā)票并繳納了增值稅,這個賬該怎么做?
溫馨提示:如果以上題目與您遇到的情況不符,可直接提問,隨時問隨時答
速問速答在這種情況下,可以按照以下方式進行賬務處理:
開具發(fā)票時:
確認收入(假設(shè)該收入屬于事業(yè)收入等):
借:應收賬款
貸:事業(yè)收入等
同時,計算增值稅:
借:應收賬款(增值稅部分)
貸:應交稅費 — 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繳納增值稅時:
借:應交稅費 — 應交增值稅(已交稅金)
貸:銀行存款(如果是用單位的其他資金先墊付繳納,此處就用墊付資金的相應科目,如其他應收款等)
等到款項實際到賬時:
借:銀行存款
貸:應收賬款
2024 09/23 10:26
84785027
2024 09/23 10:30
老師是這樣的,我們是每個項目都有編號,這個項目資金還沒到位,但是單位已經(jīng)開了增值稅發(fā)票并繳納了稅款。如果到賬的項目,按相應的項目編號做賬是
借:應交增值稅
貸:銀行存款
沒到賬的項目,因為不能設(shè)立相應的項目編號,但是已經(jīng)開了發(fā)票并繳納了稅款,我想問下能不能把這個做到往來款里邊?如果可以做,怎么做?
樸老師
2024 09/23 10:36
如果項目資金未到位但已開具發(fā)票并繳納稅款,可以先計入往來款中。具體賬務處理如下:
開具發(fā)票并確認增值稅時:
借:應收賬款(或其他應收款等往來科目,注明項目名稱以便區(qū)分)
貸:應交稅費 — 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繳納增值稅時:
借:應交稅費 — 應交增值稅(已交稅金)
貸:銀行存款
待項目資金到位時:
借:銀行存款
貸:應收賬款(或其他應收款等往來科目)
閱讀 1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