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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新辦企業(yè)11月做賬,10月工資暫未發(fā)放,11月先給職工把10月的社保交了,如何計提繳納做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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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10月的工資雖然在11月發(fā)放,但應當在10月進行會計處理,記為應付工資。社保費用也應當按照實際發(fā)生的月份計入10月的費用中,并在資產負債表中體現(xiàn)為應付款項。在11月實際支付時,再相應地減少應付工資和應付社保費用的賬面數(shù)額。
2024 11/13 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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