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您好老師,收入減計10%,考試中按如何順序來,先拿收入乘以90%,再用沒乘以90%的收入作為基數計算各項調整,最后90%的收入進行調整后作為應納稅所得額,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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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親愛的學員,您好!很高興能為您提供幫助,您的問題答復如下:
收入減計10%。
會計上確認收入仍舊是按照100%確認,只不過稅法上可以享受減計優(yōu)惠,實際收入是按照90%確認。
作為基數時,仍舊是按照會計上確認的全部收入。
在進行納稅調整時,調減10%部分的收入。
祝您學習愉快!
11/17 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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