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您好老師,收入減計10%,考試中按如何順序來,先拿收入乘以90%,再用沒乘以90%的收入作為基數計算各項調整,最后90%的收入進行調整后作為應納稅所得額,對嗎

于昀妡| 提問時間:11/17 1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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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會計學碩士,注冊會計師,稅務師,從事輔導類教學工作近十年,能夠將所學的理論知識運用于實際工作,回復學員問題一針見血,言簡意賅。
已解答1687個問題

親愛的學員,您好!很高興能為您提供幫助,您的問題答復如下:

收入減計10%。

會計上確認收入仍舊是按照100%確認,只不過稅法上可以享受減計優(yōu)惠,實際收入是按照90%確認。

作為基數時,仍舊是按照會計上確認的全部收入。

在進行納稅調整時,調減10%部分的收入。


祝您學習愉快!

11/17 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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